饼摊开了,肉铺上去,这还未完。桌案一角,粗瓷碗里码着寸长的葱白,水汽盈盈的,辣里透着清甜;另一只碗里是酱色的老疙瘩咸菜丝,咸是主调,细品却有粮食发酵后那点复杂的、回味的酸鲜。食客自己动手,拈一撮咸菜,放几段葱白,左右手将饼皮一卷、一裹,便成了一个扎实的、内容丰富的长卷。这时便顾不得斯文了,两手捧着,口张到最大,狠狠地咬下去。第一口,是饼的微焦与麦香;牙齿再深入些,便是肉的酥烂丰腴,是葱的爽脆清辣,是咸菜那画龙点睛的、解腻的咸酸。几样东西在口中汇合了,冲撞了,融合了,便成了独一无二的、只有此刻此地才能领略的滋味。有时遇着带筋的肉,或是饼卷得太紧实,便须稍稍用力,头微侧着,像从生活的丰饶里,拽出扎实的一口幸福。
吃得有些口干,或觉得腻了,便端起手边的粗瓷碗。碗里是清亮的汤,就是那口大锅里舀出来的原汤,只撒了几星翠绿的葱花。热气袅袅地扑在脸上,喝一口,滚烫的,鲜得直白而醇厚——那是猪骨、时间与火候共同熬出的精华,是这一锅“杂碎”的灵魂。一口汤下去,从喉头暖到胃里,方才那卷饼的厚重便被涤荡一清,只觉得通体的舒泰。
围着锅的人们,不怎么交谈。吸溜喝汤的声音,咀嚼时满足的叹息,便是最好的语言。他们的脸上,被锅里的热气蒸得红润润的,眼神是放松的,专注的,只在这一卷、一口、一碗之间。这场景,这吃食,天生是属于集市,属于旷野,属于风的。它不精致,却真诚;不昂贵,却丰足。据说早年,这便是赶集劳作者最实惠的果腹之物。后来虽移入室内,成了名吃,但坐在这露天锅边,你依然能触摸到它最初的那点野气与生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