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引进牛蛙的历史已经61年了,现代是外国引进人工养殖的。
蛙肉是宋人喜爱的野味之一。蛙,民间俗称虾蟆、田鸡、石撞等。朱彧《萍洲可谈》卷2载福建、浙江、湖南、四川、广东等地的南方人喜欢吃蛙肉,由此遭到来自中原地区的人的讥笑。而在南方地区,尤以杭州人食蛙最为知名。据彭乘《墨客挥犀》卷6记载,沈遘在杭州为官时,以蛙能食庄稼中的害虫,因此严禁大家捕杀,但从此蛙也不复生。等到沈遘离开杭州,当地人又像过去一样食蛙,而蛙的生育也因此愈加茂盛。以至有人认为,这是天生给人吃的。南宋时,宋高宗亦曾申严禁止,但都人实在喜欢吃蛙肉,其风无法刹住。有一些不法商人,甚至将冬瓜刳开,将蛙肉放到里面,然后送到食蛙者的家中,时称为“送冬瓜”。由于市场的需求量较大,因此一些城郊的市民以捕蛙为业,获利颇丰。成都人同样如此,以为珍味,每年夏天,山里人夜持火炬,入深溪或洞间,捕捉大虾蟆,称其为“凤蛤”。用各种佐料和酒炙之,称“炙蟾”。亲朋好友更相馈送(张世南《游宦纪闻》卷2)。